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升级与成果巩固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6-01-30
2021年我市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800万元,合计1300万元,用于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根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政办发〔2023〕1号),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中标金额800万元,设计咨询费用15万元,剩余485万元。目前我市已按《方案》完成建成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寄递物流共配中心1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160个,举办各类电商人才培训共68期3134人次。2024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5.8亿元,同比增长27.4%,网络零售额11亿元,同比增长38.1%,累计活跃店铺2802个。
建设庄河高水平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实训平台,提升庄河市电商培训和实践能力,建设庄河市农水产品数字营销体验中心。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体系,实现乡镇与村之间高效、安全、智能化的快递运输模式。推动庄河核心农水产品产业升级和农水产品团体标准的制定。推动本地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实践,带动区域产业外贸转型升级。培训不少于600人的系统化电商人才队伍,实现全市农村电商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一批庄河农村电商典型案例,提炼可复制经验,申报国家级荣誉和示范称号。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升级与成果巩固行动计划的通知》 https://dlzh.gov.cn/html/newsShow.html?id=096088e2189e4a05921d7e1b148fd364&cid=598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