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河道管护水平
发布日期:2020-10-21
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水法规函〔2020〕140号)、《大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大水建管监督〔2020〕127号)文件精神,庄河市委、市政府积极安排部署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推进,确保行动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采砂、以河道清淤疏浚及工程建设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采砂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行为。专项行动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打击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通过打击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提升河道管理保护水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15起,行政处罚金额30万余元,扣押登记保存非法采砂机具13台次,为促进全市河道采砂健康有序发展,持续维护河道防洪和生态环境安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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