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各乡镇街道: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胶装3份)于3月31日前汇总后报送我局。
附: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2.《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
联系人及电话:刘思邑、王晓婷 89867576
邮箱:zhqyk89867576@163.com
庄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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