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2128)
发布日期:2026-10-26
不动产权利人林茂芳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蓉花山镇源发村林屯的经庄河市蓉花山镇人民政府于1994年6月2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林茂芳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林茂芳
发布日期:2026-10-26
不动产权利人林茂芳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蓉花山镇源发村林屯的经庄河市蓉花山镇人民政府于1994年6月2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林茂芳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林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