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6-2012)
发布日期:2026-10-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权利人大连东正口岸检验检疫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庄自然决(2026)7号文件。现权利人申请不动产权注销登记,作废对应不动产权证书,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 土地使用权人 | 使用权类型 | 用途 | 坐落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使用权面积 | 备注 |
| 大连东正口岸检验检疫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 | 工业用地 | 庄河市兴达街道前炮村(原陶瓷厂) | 庄集用(2008)第02001号 | 3143.73平方米 |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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