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城岛游艇码头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4
关于石城岛游艇码头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石城岛游艇码头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10月27日(10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庄河市海洋发展局提交书面材料,地址:庄河市海洋发展局421室(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3号);联系电话:0411-89812131;联系人:海域海岛室。
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大连北黄海冷品码头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大连海洋大学
3、石城岛游艇码头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石城岛游艇码头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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