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1
《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
2025年6月17日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庄政办规发〔2025〕1号),因工作需要需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第二章养老保障第十八条进行修改,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意见。
1. 发送电子邮件至:1623254027@qq.com
2. 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9办公室。信件上注明关于《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意见
3. 联系电话0411-89725612
意见反馈日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1日(共30天)
附件:《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修改内容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